《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报》编辑出版章程
来源: 学报编辑部 日期: [ 2016-12-14 ] 浏览: 337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报工作正常进行,质量不断提高,使学报管理工作制度化、编辑工作程序化和规范化,更好地发挥学报学术窗口作用、学术研究园地作用和培养学术人才的作用,根据《期刊出版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报管理办法》及《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报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报实际,制定《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报编辑出版章程》。

第二条《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报》是以反映本校教学科研成果及省内外各级各类教育科研人员和教师最新教研成果为主的综合性学术刊物。

第三条《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报》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刊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以开展学术研究,促进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气氛,培养学术人才,提升学术水平为目标;立足江苏,面向全国,依托学校的教育科研优势,关注教育热点问题,刊登各学科的研究成果;为传播理论、争鸣学术、沟通信息、开拓视野和展示科研成果提供平台,为繁荣学校教学科研事业服务,为江苏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服务,为建设学习型社会服务。

第四条学报编辑工作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期刊质量要求和评估标准,全面保证学报的政治方向、学术水平和编辑出版质量。

第二章 学报编委会的职责

第五条  学报编辑委员会是学报编辑出版工作的学术指导机构,对学报编辑出版工作起指导、监督和咨询作用。

第六条  编委会主任一般由主管学报工作的副校长担任。编委会由校内外学科专家、学术带头人、学报主编、副主编组成。编辑委员会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七条  编委会主要负责审定学报发展规划,评议学报学术质量,提供重要的学术信息。

第八条  推荐有学术价值的高质量稿件,受学报编辑部委托审阅重要稿件,提出稿件取舍建议。对已出版的学报,认真审阅,提出评价意见。

第九条  编委会每届任期三年。编委会定期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听取学报编辑部工作汇报及工作设想,并对一些重大问题进行研究。

第三章 编辑部工作职责

第十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新闻出版主管单位有关出版法规和条例,依法办刊。

第十一条根据我校的学科优势和特色,制定学报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学报整体框架,并按此约组稿件。

第十二条完善编辑部管理程序,安排好编辑出版事务工作,保证学报如期出版发行。完成学校其他相关的编辑出版任务。

第十三条严格按照《江苏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参加相关专业知识和编辑业务的学习和进修;鼓励编辑人员进行相关学术研究,参加学术交流研讨,了解学术发展前沿和动态,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提升编辑队伍素质。

第十四条会同科研处组织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活跃学校学术气氛,推动学校教学和科研工作。

第十五条加强对外交流和宣传,深入各院系、所开展调研活动,广泛听取专家学者和年轻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高学报质量。

第十六条加强与学报编委的联系,认真听取编委的意见和建议。适时向编委及主办、主管单位汇报学报编辑工作,改进和完善学报各项工作。

第十七条加强编辑部的制度建设,负责学报日常工作的开展。

第十八条做好学报自审工作,按规定提交自审报告,接受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的年度核验。

第四章 编辑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第十九条编辑部主任(副主任)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出版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出版工作的有关法规和制度;

  二、主持编辑部日常工作,制定编辑部工作计划,总结编辑部工作;

  三、制定提高学报质量、扩大学报影响方面的措施;

  四、主持编辑部业务学习,提高编辑队伍业务水平,加强编辑部队伍建设,确保编辑队伍的工作规范,营造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

  五、主持编辑部工作会议,布置和检查编辑部的各项工作;

  六、加强编辑部的内部管理,主持制定和修订编辑部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七、负责编辑部成员的年终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必要的奖惩;

  八、多渠道筹集办刊经费,加强经费管理,使有限的办刊经费发挥最大限度的效益;

  九、负责对外联络和宣传工作;

  十、负责向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编辑部的有关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条主编(副主编)工作职责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正确的办刊宗旨;

  二、了解国内外学术研究的新动向、新趋势,结合本校的学科特色与优势,提出学报发展的目标,主持编委会议,制定年、期选题组稿计划;

  三、抓好重点作者、重点选题和重点栏目等工作,创立学报学术个性,提高学报质量,扩大学报学术影响;

  四、负责终审稿件并签署终审意见,确保刊发文章的政治质量和学术水平;

  五、确定报送学校领导或上级领导部门审定的稿件;

  六、掌握学报工作流程,保证工作的正常秩序;

  七、抓好编辑队伍建设,培养一支思想作风过硬、理论知识水平较高、编辑业务技术精湛、团结精干的编辑工作队伍;

  八、积极组织参与社会学术活动,增强社会活动参与能力。

第二十一条编辑室主任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出版方针、政策,遵守出版工作的有关法规和制度;

二、负责刊物的具体管理和出版工作;

三、组织、制定、协调和落实各学科栏目及选题的组稿计划,努力强化刊物的特色和优势;

  四、协助主编做好对外联络和宣传工作,加强与校内外作者和有关单位的联系;

  五、协助主编做好稿件的编辑和加工,努力提高稿件质量;

  六、收集本刊的社会反响以及作者、读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主编汇报;

  七、协助执行编辑做好每期刊物的编辑、校对和出版工作,确保期刊的出版质量;

  八、承担主编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二条责任编辑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出版方针、政策,遵守出版工作的有关法规和制度;

  二、积极参加有关专业学术活动,及时了解其科研和教学动态,了解相关专业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学科前沿;

  三、根据学报编辑方针和计划,提出学科选题组稿计划,强化特色栏目的策划和组稿工作;

  四、广泛联系校内外作者,加强作者队伍建设,努力发现和培养青年学术人才;

  五、认真审阅文稿,提出初审意见,做好文稿送审及意见反馈工作;

  六、对拟用的稿件精心编辑加工,做到观点明确、论证充分、结构严谨、文字简练、引文准确、格式规范;

  七、做好校对工作,把差错率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八、收集本刊的社会反响,听取作者、读者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九、进行专业知识和编辑业务的学习和进修,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不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编辑能力;

  十、承担编辑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三条执行编辑工作职责

  一、负责每期拟用稿件的统稿工作和中英文目录的编排,计算、规划和统筹版面安排;

  二、掌握编辑工作流程,控制编辑工作进程;

  三、安排校对工作,负责各次校对稿发放和收回;

  四、负责与排版、印刷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对其工作流程及质量进行监控。

第二十四条编务人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作者投稿的登记、分发工作;

二、负责投稿编辑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

三、负责编辑部网站的更新维护工作;

四、负责省新闻出版系统和全国新闻出版系统的年检申报工作;负责省新闻出版局各项检查资料准备工作;

五、收发、传阅各级各类文件,负责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签收信件,妥为保存并及时转交有关人员;负责各期学报的邮寄和分发工作;

六、负责收费的通知和收取工作,并及时上交财务处;负责审稿费、稿费、编辑费、校对费等相关费用的发放工作;处理借款、报账、欠交费的催收工作;

七、负责赠送、交流学报工作;负责学报刊用文章和有关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八、接待来访来客;听取上级机关和群众来电来信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认真做好记录,及时转达有关人员;

  九、负责编辑部资产管理;做好编辑部资料室的管理工作;

十、完成编辑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五章 学报编辑工作制度

第二十五条  审稿制度。坚持以质取舍的平等性原则,实行稿件四审制:责任编辑初审;专家匿名评审;编辑部会议复审;主编终审。严格把好稿件的政治关、学术关、文字关,对观点新、角度新、资料新、方法新等具有新意的文章,对现实问题有深入研究并具有开拓性、探索性和导向性的文章,优先考虑采用。

第二十六条 定稿会议制度。定稿会是编辑工作程序的重要环节。通过召开定稿会,严格把关,杜绝刊用低劣稿件。在主编主持下,每期召开定稿会。

第二十七条  编校制度。学科责任编辑从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对文章进行编辑校对。在不改变原稿观点、面貌和风格的前提下,对稿件的立意、文字表述、逻辑结构等进行加工、润色;严格按照本刊的编排规范,对稿件实行七校制: 作者自己进行一校,责任编辑进行二、三校,计算机软件进行四校,责任编辑进行五校,再由编辑室主任复审统校,最后由主编终审。坚持无误排,错字率不超过全刊总字数的1/10000”的学报一级指标要求,不断提高编校质量。

第二十八条  编辑档案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编辑部档案资料的管理,按年度对上级有关出版工作的文件、期刊登记证、获奖材料、编辑部工作规划、重要会议、规章制度、统计报表、出版物原件及样本等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第二十九条稿酬等费用支出。学校保证学报的基本办刊经费。编辑部根据有关规定向作者支付稿酬,并参照有关标准向审稿人支付审稿费。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批准后执行,由学报编辑部负责解释。